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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群众新期待 实现工作新发展
来源:澄城人大
发布时间:2013-07-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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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法院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解放军军事法院及山西、辽宁等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收看后,立即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

  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后,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刘季幸就贯彻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刘季幸指出,解放军法院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对军法工作的领导。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审判质量建设,提高审判实务能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三是要着眼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着眼服务军事斗争准备和部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心工作,努力提供坚强法律保障。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司法为兵,扎实推进涉军维权工作,帮助基层官兵排忧解难。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廉政勤政意识。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军法工作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3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贯彻落实。山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强调,全省法院要加大司法服务经济社会的力度,大力加强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山西综改试验区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为平安山西和法治山西提供强大司法保障;要加大司法能力建设力度,为更好完成审判执行任务提供优秀的队伍保障;要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为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

  3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强调,全省法院要以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为目标,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层次、上水平。要通过完善司法制度,确保让每一个案件都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能公开的一律公开;要严格审判管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来审理案件,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审判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司法权力;要不断推进司法改革,改革不适应、不符合司法发展内在规律的体制和机制。

  3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马上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对今年要做好的五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一是更加注重涉诉信访工作,把涉诉信访总量降下来。二是更加注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采取多元化解的方法,把矛盾纠纷的数量降下来。三是更加注重提高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更加注重提高干警素质,着重解决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问题。五是更加注重提高法院的管理水平。

  3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贯彻意见。黑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要求,要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为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战略的实施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服务。要研究破解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度。要落实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把改进作风的措施落实到每一次办案中。要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保障有力、公正高效权威的人民法官队伍。

  3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随即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齐奇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审判管理数字化、庭审活动电子化、行政管理智能化、人事管理信息化。要通过阳光司法指数的评估,抓好司法公开长效机制,倒逼全省法院改进管理、树立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要改进司法作风,加强队伍和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不动摇,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3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要以“争创一流法院机关、建设一流法官队伍、展现一流办案水平”为目标,着力服务经济发展,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着力开展平安建设,依法惩处各类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推进社会管理,更好地承担起司法的社会责任;着力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