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 刘亚楠 | 副主任:李永强 |
职责:
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协助领导搞好调查研究,为常委会领导当好助手,发挥参谋作用;负责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常委会领导处理好机关的日常事务,做好文件收发、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督查督办等工作;搞好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督促人代会、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管理、考评等各项工作;搞好机关党建、工会、老干、保密、安全、创卫、创业、计生、信访等工作;为常委会领导和机关搞好后勤服务保障,负责做好机关财务、车辆的管理工作;搞好常委会与各级人大的联系,负责做好上级和外地来客的接待工作;完成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主任:曹建玲 |
职责:
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议题和省、市人大研究室确定的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全县人大工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调研计划,协调组织调研活动,起草调研报告;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并对一些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所有议题调查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综合材料、有关研讨会论文等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实施人大宣传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编辑发布人大工作信息,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机构提供信息资料,通过网络向省、市人大报送本县人大工作重要信息;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作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公告、常委会会刊,起草《常委会会议纪要》;配合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工作;负责人大网站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访室 :
主任:李飞敏 |
职责:
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承办和催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整理信访信息,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服务。联系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的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交办常委会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对承办单位之间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的案件进行协调。不定期对转办案件进行抽查回访,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处理、催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控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常委会议讨论。完成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处):
主任:党茂荣 |
职责:
调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人事代表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认真做好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调查了解、掌握代表履行职责情况;向主任会议提出需要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的议题,并围绕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查报告;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以及本级和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补选工作;督促常委会有关人事代表工作方面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督促主任会议有关人事代表工作方面事项的办理;督促代表和人民群众有关人事代表工作方面来信来访的办理;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和市、县人大代表的视察组织工作;联系指导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搞好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安排;组织开展对政府工作部门专项工作议题调查;负责办理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收集并督促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办理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安排的有关工作;完成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任:亢彦萍 |
职责:
法制工作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县法律顾问团办公室):
主任:王协恭 | 副主任:李鹏 |
职责: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决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雷斌 | 副主任:王云云 |
职责: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建军 |
职责:
负责联系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调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农业农村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向主任会议提出需要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的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议题,并围绕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查报告;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询问评议等活动;对于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议题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报告;督促办理常委会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面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促落实主任会议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面事项;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与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口等部门的联系,全面了解工作动态,为常委会决定讨论农业农村方面的重大事项,提供可靠依据;负责办理省、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有关工作;完成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