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深入县卫健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医疗机构、县合疗办及部分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了解有关政策,机构设置,工作开展情况等,查看了有关文件和工作记录,走访了部分群众,对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工作,国务院出台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一2030年),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省市关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为契机,抓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发展中药材种植,全县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2018年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县称号。
一、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
(二)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情况。县卫健局设置了中医科,明确了中医兼职干部,县中医医院成立了基层指导科,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中医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37人,开设门诊诊断室8个,其中中医门诊7个,能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20个。全县18个镇卫生院建成了具有浓郁中医药文化氛围的标准化中医馆,均设有中医科,并按不低于卫生人员总数20%以上的标准设置中医药人员,开展了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各中医馆均配备中药饮片300种以上,中成药60种以上,达到了“三有”标准(有中医,有中药,有中药柜),并免费提供煎药服务,中医药门诊参与率逐年提高,中医药服务量均在46%以上。在村卫生室配置一名会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为辖区群众提供简单的中医适宜技术,全部村卫生室配备常用的中成药,12%以上村卫生室配备100种以上中药饮片,80%以上村卫生室能用针灸推拿按摩,火罐等治疗手段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三)中医药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1、投资300万元建设镇卫生院中医馆。投资24.3万元为村卫生室统一配备了炙针、火罐、神灯、人体穴位模型等常规设施。
2、近四年来,有计划地招录中医专业的大本,大专毕业生21人分配到全县各医疗机构充实中医人才队伍。
3、将中医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提高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参合农民应用中药汤剂与针炙项目的补偿比例,补偿比例提高10%,中医医院报销起付线较综合医院降低40%,将新农合诊疗项目中针灸推拿,中医非药物疗法纳入门诊统筹补偿范围,门诊补偿比例70%,从而引导参合群众优选中医药。
4、启动中医诊所备案工作,公开公示受理范围、备案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地点及咨询电话等内容,多途径方便群众了解政策,目前已备案中医诊所1个。
目前,全县黄芩、远志等各类中药材种植面积5.2万亩,年产量1.5万吨,产值1.2亿元,已成为全市种植面积最大、最集中区域,也是全省重要的中药材集散地。种植区域主要集中在庄头镇,约占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的60%。
全县现有中药材加工类企业3个,分别是陕西山林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迪万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澄鑫药材服务有限公司。有中药材合作社3个,药材协会8个。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近年来,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中医诊疗技术水平、中医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升,但与中、省、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在机构设置上,卫健局未按照要求配备专职中医药管理人员,中医股未独立设置。在财政投入上,与《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评审标准》中“中医事业经费应占卫生事业经费的10%以上”这一要求差距较大,仅从2014年起,因医改要求将中医院在编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但在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方面未投入资金,严重制约我县中医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医保政策上,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较少,出台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中医康复理疗没有纳入报销范围,不能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也影响中医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依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精神,要求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中药师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均应在60%以上,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20%以上,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能中会西”的村医,目前我县在岗中医药技术人员还达不到标准要求。从中医药人员职称结构看,高中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低。从年龄结构来看,现有中医从业人员多以中老年医生为主,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青年中医医生较少,中医后备力量不足。县中医院搬迁后服务项目及床位将增加,中医药人才紧缺的情况将进一步凸显。
(三)服务能力体系建设尚需加强。由于受资金短缺,人才缺乏等因素影响,我县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相对缓慢。县中医医院作为我县中医龙头单位,与周边县中医医院相比存在不少差距。加之,近期中医院正处于整体搬迁过渡阶段,服务阵地面积有限,部分技术人员分流、个别服务项目无法开展,医院自身发展受限,在服务功能、特色专科等方面仍比较薄弱,带动作用发挥不力。镇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范围有限,服务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不能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
(四)中医药文化宣传不够。中医药是中华民族防病治病、养生保健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目前,我县对《中医药法》《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等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缺乏热情,医疗机构“重西轻中”现象普遍,群众对中医认知度仅局限在有限的专科医疗方面,对中医的独特优势了解不足,全县中医药文化熏陶的环境不浓厚。
(五)中药种植方面一是目前我县药材种植主要是群众散户经营,产业发展基本处于自发状态,大部分药材种植户仍依赖“土办法”、“土经验”,管理粗放,种植效益较低。二是中药材种植面积和效益受市场价格影响较大,导致药农增产不增收。三是没有建立形成专业性的药材交易市场。四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不高。
三、对今后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领导。贯彻落实好中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实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主要领导成员的中医药工作小组,负责全县中医药建设及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卫健局独立设置中医股,配备专职干部,中医院加强基层中医指导科建设,乡镇卫生院成立中医指导科,实现中医药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中医药工作格局。
(二)保障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保障对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性投入,将中医药事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标准拨付到位,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落实政府优先向中医院倾斜的补助政策,激励开展中医药服务,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中医院自身发展,使其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目前,在搬迁过渡阶段着力解决制约中医院发展瓶颈问题,争取给中医医院租用一处面积较大的公共用房,从目前的矿务局中心医院搬出,以扩大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过渡期间的良性发展。
(三)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加强医保政策性引导,扩大中医药服务项目报销范围,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中,中药饮片费用和适宜中医诊疗项目的费用在原报销基础上提高比例,在重大疾病及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助中,中药饮片费用和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比例予以提高,通过提高报销比例,吸引患者积极采取中医药治疗疾病,减轻群众负担,增加医院收入,解决医院发展难题,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四)重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完善中医药人员编制备案管理,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措施,招聘引进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重视发挥名老中医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快建立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中医药人才。加大优秀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组织中医药技术人员开展学术经验交流,提高中医临床诊疗能力。不断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组织专家通过集中授课等方式,对有意愿学习中医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技能培训,切实增强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能力,更好的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为群众服好务。
(五)浓厚中医药文化宣传氛围。要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教育,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社区、进镇村、进家庭,挖掘收集整理民间验方,培育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借助乡村振兴之机在各村制作中医药文化宣传墙,在镇街道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一条街”等,借助公众媒体平台搭建中医药文化大舞台,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
(六)规划发展中药材产业。一是加强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策支持,项目扶持,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延伸产业链,拓展深加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澄志”品牌,实现全县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扶持和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把中药材产业建设成为全省有位、全市领先、全县产业特色鲜明、农民增收致富的朝阳产业。二是加快中药材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加强中药材有关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推广力度。三是提供中药材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多途径构建中药材产业服务平台,包括技术指导、供求信息等,从外围宣传造势,对内提供有效服务。同时,加快中药材合作社的整合,吸纳更多种植户加入,壮大合作社规模,发挥好合作社服务社员的根本作用,实现中药材从分散生产向组织化生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