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澄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决定,任命:苑林等46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具体名单如下:
苑 林 苏潘荣 王成生 成永生 张百良 杜勤发
金孝弟 张立文 杜常红 李建荣 党茂荣 刘亚楠
权佩丰 田军孝 韩志敏 谢改明 梁俊斌 金西民
刘军盈 解明奇 关会贤 陈 鑫 白江涛 薛振华
王红军 王 锋 鱼丽君(女) 耿小龙 郭西峰 雷小红
贾焕侠(女) 李曦敏(女) 秦积发 赵信国 杨化民 吕根来
杨中卯 陈建民 张俊田 樊润仓 杨镇玺 王刚锁
王秀茸(女) 曹杨民 郝来潮 王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