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澄城县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澄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决定,
任命:
雷英民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成小红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爱学同志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马连柱同志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免去:
张阳生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