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澄城县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澄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
任命:
郑永升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
梁民录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郑怀璋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任俊峰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
韩安平同志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董占省同志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弥康民同志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丁正兴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刘雷坤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