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1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提请许可对县人大代表权建忠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报告和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请许可对县人大代表权建忠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情况的审查报告,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决定暂时停止权建忠执行代表职务,许可县人民检察院对权建忠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