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澄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3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澄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尧头窑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报告》,会议同意将尧头窑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费用纳入县级财政中长期规划。具体事宜由澄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办理。
澄城县人大会常委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