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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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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凤峰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来源:澄城人大
发布时间:2016-07-28 00:00
浏览次数:904
  

(2016年7月20日澄城县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澄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

    任命:

    刘凤峰同志为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

    免去:

    张俊倩同志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