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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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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殷珊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来源:澄城人大
发布时间:2016-07-28 00:00
浏览次数:875
  

(2016年7月20日澄城县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澄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

    任命:

    殷  珊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贾宝疆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王宇平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接受:

    刘红芳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