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9月第二个星期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会议地点:万丽酒店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检查报告;
3.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检查报告;
4.其他。
三、出席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
1.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县政协一名副主席,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民政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及分管副局长;
3.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王庄镇、韦庄镇人大主席;
4.部分县人大代表(由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王庄镇、韦庄镇分别通知落实3名代表);
5.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
五、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着夏正装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缺席;
2.会议邀请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记者参加。
特此通知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