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按照《澄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8月1日—10月31日
二、检查组织
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常委会副主任李真担任,副组长由雷斌同志担任,成员由财经工委和常委会部分委员组成。
三、检查对象
县财政局、预算涉及的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
四、检查内容
1、《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培训情况;
2、预算编制情况。了解预算编制的依据、程序和收支科目细化情况,政府所有收支是否都纳入了预算,预算收入是否科学、完整,有无遗漏;
3、预算的审查和批准情况。重点了解财政部门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向各部门批复预算情况,拨付和管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4、预算执行情况;
5、预算公开情况。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及镇(办),是否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项目工程、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予以公开;
6、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五、方式和步骤
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具体分为自查、检查、会议听取、监督落实四个阶段。
(一)自查及准备阶段(8月1日—8月10日)
1、邀请专业人员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预算法》知识培训;
2、与县政府办、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衔接;
3、拟定检查方案;
4、县财政局对照检查方案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二)检查阶段(8月11日—8月20日)
1、8月11日,召开检查组成员会议,具体安排相关工作;
2、8月14-15日,深入部分单位了解掌握预算法执行情况;
3、8月16日,对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人员进行《预算法》知识考试;
4、8月17日深入财政局和相关单位,查看相关资料、报表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座谈讨论;
5、8月18日,召开检查组会议,讨论汇总相关意见和建议;
6、8月19-20日,起草检查报告,经分管主任审定后,准备提交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和第五次常委会议;
7、 8月21日前,县人民政府要将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报送县人大,准备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常委会议报告。
(三)常委会议听取阶段(9月上旬)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检查组关于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3、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
(四)督促落实(9月-10月)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后,应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有效的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两个月内县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财经工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有关要求
1、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主动配合,保证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2、政府新闻媒体要做好执法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为《预算法》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