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按照《澄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定于2017年7月下旬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日—9月30日
二、方法步骤
1、拟定实施方案(7月1日-4日);
2、学习有关预算、审计法律法规,进行培训(7月5日—6日);
3、走访了解,听取各方意见(7月7日—17日);
4、集中开展调查,召开座谈会(7月18日);
集中调查内容:重点调查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专项财政资金收支审计情况;部分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情况;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落实情况。
5、相关部门修改工作报告,常委会调查组形成调查报告(7月19日—22日);
6、会议听取审议(7月下旬);
7、整改落实阶段(7月30日—9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1、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工作报告于7月14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提早动手,进行专题调查研究;
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深入审计、财政相关部门采取“听、谈、看、测”的方法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4、7月下旬,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常委会调查组调查报告,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要将常委会议审议意见书面反馈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收到审议意见后,要制定方案,认真处理,60日内将处理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