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0日在澄城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永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进展
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0件14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6件119人,所办案件批捕准确率达1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5件23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3件166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100%。工作中,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及干扰破坏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等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93人,提起公诉108人。如对杨某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和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的“毒豆芽”等案件依法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捕2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不诉4人。三是不断加强涉检信访工作。成立了群众诉求服务中心,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为契机,狠抓文明规范接待,及时受理群众诉求,通过了全国文明检察室创建验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联合接访制度,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8件次,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件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均已结案。
(二)全程护航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
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城两翼三带四区”和“三基地一中心”建设,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投资发展环境的十条意见》,先后打击查办阻挠干扰投资环境的重点人和重点事5件6人,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和服务。探索推出“五字”工作法经验被市检察院转发。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化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如查办了交道镇赵某虚构81名群众的身份骗取家电补贴资金5万余元,韦庄镇“美的专卖店”周某夫妇骗取家电补贴资金10万元等一批大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坚持惩防并举,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
共立案查处贪贿案件12件13人,全部移送起诉并做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我院查办家电下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其中司法领域腐败案件2人。起诉3件4人,判决1件1人,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结合办案,狠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后在县民政局、扶贫办等涉农领域10个部门开展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78件(次)。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工作,在澄合矿务局、澄城烟厂等单位进行法制宣传讲座7场次,在县城入口处及县城中心醒目位置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牌2块,预防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完成的《2009-2012年澄城县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受到县级各大班子充分肯定。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件20人,其中,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9件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9件9人,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2人。提前介入62件108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件,均被采纳。在审判监督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6次,针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出现的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维权的思路和方法,在两个民营企业中建立了维权点;狠抓监管场所执法监督,以创建规范化检察室为抓手,开展监所检察活动10次,对在押人员谈话300余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有效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与县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配合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开展社区矫正检察89人,有效防止漏管2人。
(四)狠抓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执法能力有了新提高
坚持把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不断强化队伍政治素质。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每月一次集体学习、干警每周一大会集中学习、考勤与督察等制度;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加强警车管理、执行《禁酒令》、严格考勤等12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督察制度,由检务督察室每周进行3次督察,并在次周全干会上进行通报。二是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一村一干警”活动。我们以“平安澄城”建设为抓手,以“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活动为平台,在10个乡镇266个行政村、12个社区建立了联络点。组织宣传车在城区坚持每天宣传不少于1小时,在乡镇、村(社区)、厂矿企业坚持每天宣传不少于2小时。组织干警深入各包联村发出问卷调查材料2200余份,帮助群众解决邻里纠纷、生产生活困难等17件次,帮扶包联村协调资金20余万元,受到群众好评。三是以“当好标杆、向我看齐”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干警素能。按照“五查五看”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认真查摆的基础上,分别向干警作出承诺,以实际行动向干警作出表率。同时,开展“两学一读”活动,对新《刑诉法》及《刑事诉讼规则》等进行学习,使干警素能得到提升。四是抓班子带队伍,激发活力。报请县委任命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解决了5名正科级和1名同志的副科级待遇,任命了4名干警为助理检察员。
(五)强化人大意识,依法履职能力有了新提升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对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报告,争取监督与支持。定期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向全县人大代表发送致人大代表的一封信,汇报了检察工作情况,倾听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的工作经验被市人大转发。先后深入各乡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12次,就平安创建、社会管理创新、查办职务犯罪等进行交流,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先后接受了市人大、县人大组织的专项视察。9月份,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接受评议。10月份,向前来澄城视察的省人大代表做了专题汇报,接受监督。代表们对预防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做了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连续两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整体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检察系统业务应用软件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我们要认真贯彻各级政法、检察长会议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障,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生态的幸福澄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全县大局,全力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明确工作重心,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推进平安澄城建设。围绕幸福澄城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破坏生态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按照上级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一要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查办破坏农村稳定、危害农业发展、侵害农民权益的职务犯罪。二要积极查办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三要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深化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决议,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幸福澄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