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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澄城人大
发布时间:2014-05-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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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0日在澄城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闫永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渭南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执法办案工作为主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富裕文明幸福澄城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紧紧围绕确保十八大召开和平安澄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进展

我们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4件12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4件113人,无捕后撤案、不诉、法院判无罪案件,所办案件批捕准确率达1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3件16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2件130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100%。工作中,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干扰破坏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等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71 人,提起公诉74 人,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0件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不起诉11件13人。三是不断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联合接访制度,共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次,处理告急访、集体访案件3件;息诉罢访率达100%,依托城关地区派驻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检察室,建立了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先后受理群众诉求29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其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

(二)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

我们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确立并坚持“抓服务、促发展;抓办案、保稳定;抓监督、护公正;抓预防、求和谐;抓队伍、树形象”的“五抓”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和谐澄城服务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关于贯彻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服务富裕文明幸福澄城十项承诺》等文件,深入开展了“一村一干警”、“一户一访谈”、“三问三解”和 法律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深入10个乡镇百余个村组发放“检民联系卡”3800余张,记“民情笔记”80余本,为群众解决涉法难题38个,化解各类社会矛盾26起。积极参与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投资发展环境、不断深化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民生民利、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占全年立案总数的92%。我们查办了王庄镇塔塚村村组干部4人合伙侵吞国家土地补偿款案,并召开了辖区所有村组干部参加的“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大会”,当场为群众返还了征地款,受到群众拍手称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存贷不规范、不良贷款征收等问题,召开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座谈会,共商对策,并在信合、建行等金融单位开展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先后在12家非公企业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试点工作,该项工作经验被省院予以推广。

(三)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

我们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全县大局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蓝剑行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案件9件13人,提前半年完成全年立案任务,全部移送起诉并作有罪判决,判决率达100%,案件起诉率、判决率均创历年来最好水平,受到市院通报表彰;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案件1件2人,全部移送起诉。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结合办案,我们狠抓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在6个行业(单位)开展预防调查 10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0份。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进党校活动,对200余名公职人员和460余名村官进行了专场法制教育;我们积极开展检企共建,推出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企共建澄合”模式,在全省第十次职务犯罪预防和渭南市第六次职务犯罪预防联席会议上分别做了经验介绍。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先后在4个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查阅卷宗300余册,提出建议12条,均被采纳。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件5人,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件3人,说明不立案理由成立2件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2人,追诉4人,追诉漏罪3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提前介入60件98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均被采纳。在审判监督中,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3次,针对审判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件,经审查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均获得支持。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开展了监外犯社区矫正、帮扶帮教等工作,推出的《监管场所出所人员谈话十条意见》被省院转发推广。

(四)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检察队伍素能有了新提升

我们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三问三解”、“检察文化建设年”活动相结合,筑牢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队伍素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我们始终坚持辅导报告、调研交流、每周一集体学习日、考核检查等八项学习制度,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注重能力提升、力求学以致用,先后组织集体学习34次,参加了省院电视电话法律讲座25场870人次。我们以“检察文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文化育检,开展了革命传统和职业道德教育,参加了全市检察机关第三届运动会并获组织奖,选送节目参加了全市检察机关“忠诚的誓言”文艺晚会,举办了演讲赛、书画展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了干警情操。修订完善队伍建设制度14项,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执行禁酒令、车辆管理和上下班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我们以专业化建设为目标,通过组织全员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一年来,全院干警中8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8人次先后被评为全市“十杰检察官”、“检察职业道德标兵”和荣立三等功。在2012年政法队伍满意度测评中,我院位居全市前茅。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职的能力有了新提高

一是认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及时以书面或专题形式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二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视察和监督。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 18名人大代表采取查资料、听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视察调研诉讼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三是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组织了“警营开放日”活动,与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接触,通过视察办案工作区、档案室和荣誉室,让代表真切感受检察机关服务群众、便民利民、打击犯罪的成效,倾听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我们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顺应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我院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法律监督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以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3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省市政法、检察长会议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全县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澄城、法治澄城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切实肩负起富裕文明幸福澄城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保障和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二要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耕地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加强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法律监督,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三要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建设,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铁路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

(二)着力推进平安澄城、法治澄城建设。一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要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完善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保障全县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二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围绕“三农”工作和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医疗医药、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三要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四)着力强化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夯实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决议,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澄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