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县人大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丽琼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真、张宏振、问针俊、孙丽君,及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稿)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
审议结束后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稿)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稿)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按照《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列席了有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