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水暖鸭先知”,农业的变化,城市的家庭主妇最先感受得到。一段时间来,不管是耳闻还是亲历,发现很多超市的蔬果价格与农贸市场持平,有的甚至比早市还低,新鲜度也更胜一筹。主妇们并不关心“农超对接”处于农业全产业链的哪一环,但会为享受到的成果欣喜,从而由衷地感谢农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好处。
或许应该让更多人知道,这事背后涉及到耕地、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农技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田水利、财政支农投入、农村金融和保险、农业生态环境和保护、扶贫开发、发展现代农业等诸多问题,有一个庞大的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体系运转着,而国家为健全和完善这些体系,使其高效运转始终做着努力。
农业法调整着上述关系。作为“三农”工作的基本法,它在保障农业于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一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又一次对这部法律进行了执法检查。这次“全面体检”从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耕地保护及农业扶贫开发入手,抓住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进行深度分析,提出建议,跟踪落实,以监督手段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开放,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改进工作,推动农业农村更好更快发展。
2012年我国农业农村保持强劲发展势头,粮食实现“九连增”,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了重要支撑。利好形势下增产增收压力更大,背后各种支撑力量还能游刃有余吗?是不是潜伏着危机?制度体系有否漏洞?都需认真排查,研究对策,争取在更高起点上有所突破。重要的是,确保农民优先受益,不在物价变化中受到损害。
只有农民小康,才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只有农业现代化,才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此次对农业法实施情况检查,最终要拿出一份“体检”报告,执法检查组深中肯綮的意见和务实建议,以及在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的审议,将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