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澄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定,
任命:
张宏振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党文忠同志为县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雷坤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发盈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马荣欣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福民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张存年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耿建奎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韩安平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党 明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许拴锁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陈耿民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苑 林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 哲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弥康民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董占省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
张阳生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 刚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真同志为县卫生局局长;
刘 涛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正兴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现民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王成生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