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澄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决定,任命: 弥振乾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武建民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扩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 张宏振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 武建民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