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4:41
人事任免
首页 · 人大履职 · 人事任免
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博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来源:澄城人大
发布时间:2010-07-23 00:00
浏览次数:1002
(2010年7月23日澄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 任命: 刘 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齐明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闫 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高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长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左庆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古争旗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