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日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马振国、邓小艳(女)、王占平、王军、王根贵、邓李智、邓艳红(女)、户顺奇、毛润喜、白吉庆、白建海、石武平、刘云彬、刘军盈、刘怀亮、刘育民、刘晓春(女)、刘敏智、成会斌、任杨凯、权林林、权建利、李二虎、李小金、李王鹏、李石民、李对孝、李进有、李荣才、李斌、李锐(女)、李静(女)、张玉芳(女)、张红贤(女)、张俊红(女)、张恒凯、陈宏义、陈英俊、吴忠元、苏潘荣、宋耀武、杨红丽(女)、杨俊民、杨鹏、杨中卯、赵新鹏、范和平、郑俊忠、段志华、侯党欣、贾永红、袁丽(女)、袁德寿、郭超伟、常亚军、梁宏斌、崔锋军、韩海亮、路瑞琴(女)、樊良斌60名同志为澄城县人民陪审员。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