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宏振同志任县教育局局长;
刘 耿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雷国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贺宏安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怀璋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伟峰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梁红卫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自锋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亚锋同志任县审计局局长;
张洪刚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张晓君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成小红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 涛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党 明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宏振同志县教科局局长职务;
刘 耿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成小红同志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贺宏安同志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郑怀璋同志县文广局局长职务;
王伟峰同志县卫计局局长职务;
李自锋同志县安监局局长职务;
党 明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雷西秦同志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