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今年4月11日正式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我省环保工作存在的59个具体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立即整改落实。
8月4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顶着渭北高原似火的骄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建民带队,组织部分委员及相关委室负责同志,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薛颖和环保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我县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阳光城项目建筑工地、矿务局中心医院医疗垃圾集放地、矿务局电力中心矸石电厂、正大蛋鸡试验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和县环保局机关大院等地,实地察看了固废处理设施和现场处理情况,并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介绍。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环保局局长李云鹏就“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向检查组作了汇报,委员们根据检查及平时掌握了解情况,就加大宣传、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地意见和建议。针对我县在“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中存在的认识不足、管理薄弱、部门联动不强等问题,武建民强调,要加大对《固废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全社会环保意识;要加大财政支持,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强化监管,建立部门城乡联动机制,齐抓共管,依法打击违法处置行为;要树立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做到固体废物减少总量、综合利用、无害处理。
最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薛颖作了表态发言,她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分类,逐条落实,积极整改;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推进,让事关全局、社会关切、群众关心、惠泽万代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扎实,成效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