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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来源:澄城人大
发布时间:2015-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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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鹏毅带领部分委员和相关委室负责人,对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县政府副县长诸旭、县工商局局长张爱学陪同。

    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寺前镇工商所北街村12315申诉举报站、交道镇消费者协会交道镇分会、民生家乐消费维权服务站、华元购物中心消费维权服务站、世纪美辰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工作人员的详细讲解,现场查看和询问消费者维权情况。

    下午,检查组在新纪元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县政府办、县工商局、县法院、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食药监局、县物价局、县农机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澄合矿务局共10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各位委员就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进行了探讨交流,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
  会议结束时,王鹏毅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县消费维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他强调,我县消费维权工作突出了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良好氛围;强化了受理,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调处消费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利益;构建了网络,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落实了监管,以流通领域为重点,开展质量抽查和专项整治,为广大群众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他要求,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加快12315中心建设,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消费领域和市场动态的研究和监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诸旭在讲话中对县人大关心消费者维权工作表示感谢,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具体建议,加强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培训和宣传,认真处理维权投诉,依法开展质量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协调,不断规范执法监管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迎接市人大检查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