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2月27日(星期四)在华元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上午8:00报到,8:30开会,会期一天。
二、建议议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调研情况的汇报。
三、出席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
1.全程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员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协一名副主席,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
2.列席相关议题的人员
列席议题2:县政府督查室、县工信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煤炭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果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县环保局、沉陷办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列席议题3: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列席议题4: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3.全程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
赵庄镇、庄头镇人大主席团分别确定并通知三名人大代表。
五、有关事项
1.请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履行请假手续。
2.列席人员名单请于12月21日上午12:00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郑园丽;联系电话:6866777)。
3.提请会议审议材料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核后,纸质稿(A4纸、一式140份)和电子版于12月21上午12:00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格式见附件;联系人:郑园丽;联系电话:6866777;电子邮箱:ccrdbzwk@163.com)。
4.报告履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列席常委会议的人大代表由代表所在镇人大主席团通知组织按时参会。
5.请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审议议题做好调研工作,提前准备审议发言。
6.请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派记者对会议进行报道。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