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在万丽酒店五楼多功能会议室报到,9:00正式开会。
二、会议议题
审议通过澄城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讨论稿)。
三、出席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
1、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协一名副主席、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及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
五、几点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着正装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缺席;
2、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负责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