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召开,上午8点00报到,8点30开会,会期一天。
2.会议地点:万丽酒店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5.人事任免;
6.审议《澄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讨论稿;
7.审议《澄城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检查办法》讨论稿;
8.审议《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讨论稿;
9.其它。
三、出席人员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
全程列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协一名副主席,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赵庄镇、交道镇人大主席;
部分县人大代表(由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赵庄镇、交道镇分别通知落实3名代表);
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
列席会议第一个议题:
县人民检察院分管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一名副检察长;
列席会议的第二个议题:
县人民政府分管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副县长,县农业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林业局、环保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列席会议的第三个议题:
县人民政府分管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的副县长,县文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列席会议的第四个议题:
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列席会议的第五个议题:
县人社局主要领导。
五、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着正装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缺席;
2.会议邀请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记者参加。
特此通知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