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按照《澄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定于2017年10月下旬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9日—12月30日
二、听取的方式和步骤
本次听取具体分为准备、调研、会议听取、督促落实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0月9日—10月13日)
调研组拟定调研方案,起草调研通知,与县政府办及相关单位进行工作衔接,邀请专业人员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关城市规划知识培训。
(二)调研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
调研组在做好前期准备、调研了解的基础上,集中前往相关单位,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规划编制、察看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座谈讨论。
(三)主任会议听取阶段(10月下旬)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调研组关于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3、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
(四)督促落实(11月-12月)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后,应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有效的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两个月内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反馈意见的总改情况,人大财经工委将对总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有关要求
1、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听取活动顺利开展;
2、10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要将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送县人大,准备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报告。
3、政府新闻媒体要做好总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为城市总体规划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