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7年6月12日—20日
二、调查内容
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
1、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
2、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情况;
3、食品安全检验情况;
4、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6、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追究情况。
三、调查方式
1、听取有关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讲座(6月12日);
2、调查组成员查阅相关资料(6月13日—14日);
3、调查组成员进行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6月15日)。
四、调查人员
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部分委员、相关委室负责人。
五、几点要求
1、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联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本次活动邀请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记者参加。
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