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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信访工作应树立的“四种”意识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9-03-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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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信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在当前社会改革关键时期,人大信访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努力提升工作层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树立政治意识,提升工作理念。吴邦国委员长指出,要把信访工作当作人大加强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人大信访工作在实践中必须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在党的领导下把讲政治作为信访工作的灵魂。必须坚定不移地在人大党组、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站在政治的角度分析和判断问题,从政治的高度受理和解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好“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 树立大局意识,提升工作层次。严格按照党委确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化解因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调整而诱发的矛盾纠纷,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稳定。要认真研究大局,准确把握大局,站在大局的高度去思考、去审视、去定位信访工作。自觉围绕大局去受理、去交办、去督查信访案件,只有这样才能使信访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合拍,与政府工作合力,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信访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树立服务意识,提升工作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同时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宗旨。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安塞县信访局时指出,要带着感情工作。信访机构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联系群众的桥梁,更应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常怀爱民之情,常思为民之策,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作为实现信访工作价值的基本取向。这就要求人大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在提高自身能力和形象上狠下功夫,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调研分析的能力,认真负责地办理群众的申诉和意见,保证人民的权益依法得到维护。 树立创新意识,提升工作质量。创新是事物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思想上与时俱进,工作中开拓创新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增强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人大信访机构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更要树立创新意识,努力改变过去那种封闭的、教条的思维模式,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结合人大工作的自身性质和特点,形成开放、灵活的工作模式,使信访工作具有新思路,效果具有新提升,实现信访机制与方法的创新,确保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得到满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