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万丽酒店五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云岗主持,副主任廉文山、武建民、刘福民、李真和委员共2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进行了四项议程:1.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2.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3.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草案)及其他事项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问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经票决,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经审议,会议作出《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澄城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的决定》《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澄城县2019年新增财力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澄城县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由建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郑丽琼,县政协副主席杨培忠,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成俊盈,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锋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问针俊,各镇人大主席、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新闻工作者全程列席了会议。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税务局、县供水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列席了有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