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云岗主持,副主任廉文山、武建民、刘福民、李真及委员33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
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报告》,基本通过了《关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李峥嵘同志为澄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志升同志为澄城县人民法院冯原法庭庭长,任命李振民同志为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李飞敏同志为县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小军同志为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杨宝军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龚剑同志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志升同志澄城县人民法院冯原法庭副庭长职务。免去严刚朝同志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雷俊民同志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向东同志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新任命的人员作了供职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副县长由建新、李扩、党俊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