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白泉朝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林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经举手表决,接受了郭柱国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县政协副主席杨培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永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宝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宏振,县人社局局长陈耿民,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新闻工作者列席了会议。
白泉朝作供职发言
卢林作供职发言